导读:事件回顾 | 家属诉求 | 网友热议 | 过往案例 | 责任边界


一场意外引发的舆论风暴

近日,一则关于“驴友溺亡家属向21名队友索赔86万”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迅速引发了广泛讨论。这起发生在广东清远市石牯塘镇的悲剧,不仅牵动了无数户外爱好者的心,也让公众开始重新审视:在自发组织的徒步活动中,队友之间是否负有法律责任?

一群驴友在山间行走

家属提出高额赔偿要求

据上游新闻报道,2024年9月5日,一名年轻驴友在未开发景区“一线天”不幸溺水身亡,年仅27岁。事发后,遇难者家属向其余21名同行者提出了总计86万元的补偿请求,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70万元、丧葬费1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一次商业组织的旅行活动,而是一次由驴友自发结伴的野外探险。警方与当地多部门联合调解组介入协调,并于5月6日达成初步处理意见。

网友观点两极分化

这一事件在网络上掀起了激烈讨论:

“他们都是成年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凭什么要别人赔?”

“虽然不是强制收费,但一起出行就有照顾义务,不能说一点责任没有。”

有人认为,既然是AA制、非营利性质的活动,就不应追究其他成员的责任;也有人表示,在户外活动中,队友之间理应互帮互助,出了事不能完全撇清关系。

几名驴友围坐在一起讨论问题

类似案件曾引发法律争议

早在2007年,国内就曾发生过首例“驴友”人身损害赔偿案。当时两名女驴友结伴出游,其中一人不慎坠崖身亡,家属将另一人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其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另一起广受关注的案件发生在广州。2023年,一名“蹭团”驴友在未报名的情况下擅自加入徒步队伍,途中脱离队伍探险后不幸遇难,家属索赔近90万元。法院最终裁定旅行社赔偿10万元,其他队员无责。

责任边界究竟在哪里?

从法律角度分析,如果是一次纯属朋友之间的自发组织,且无人从中牟利,那么其他队员通常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在活动中存在明显疏忽或未尽提醒义务,也可能被认定为有一定过失。

因此,建议所有户外爱好者在参与此类活动时签署免责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并购买相关保险,以规避潜在风险。

这场悲剧再次提醒我们:每一次出发前,都要认真评估自己的体能和环境风险,不要盲目冒险。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永远是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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