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一则关于婚检中查出艾滋病却未告知伴侣的新闻再次引发热议。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公共健康与法律交叉领域的自媒体创作者,我深入查阅了相关案例、法律条文以及专家观点,试图为大家厘清这一问题的核心:如果婚检中查出一方患有艾滋病,医生是否有义务告知另一方?患者是否必须主动坦白?如果隐瞒导致伴侣感染,又该承担什么责任?
文章导读
一、婚检制度与隐私权之间的冲突
我国自2003年起实行自愿婚检制度,婚前医学检查不再强制进行。但即便如此,很多新人仍会选择在登记结婚前做一次全面体检,以确保彼此身体健康。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当婚检发现一方患有如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时,医生往往面临两难抉择:一方面要遵守《执业医师法》对患者隐私的保护;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另一方的知情权与生命健康权。
“医生不能随便泄露患者的隐私,但如果不说,对方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一位基层医生曾这样对我说。
二、医生能否直接告知伴侣?法律怎么说?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等信息。
也就是说,医生无权擅自将患者的艾滋病检测结果告知其未婚配偶。即使是为了保护另一方的生命安全,也必须经过患者本人同意。
但在现实中,很多患者并不会主动向伴侣坦白自己的病情。这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医生不能说,患者不愿说,而另一方则始终处于被蒙在鼓里的状态。
三、患者隐瞒病情是否违法?后果有多严重?
很多人以为,只要自己得了艾滋病又不传染给别人,就没人能拿你怎么样。其实不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请求撤销婚姻。
此外,《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还规定: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构成传播性病罪。虽然目前尚未有明确将隐瞒艾滋病结婚纳入刑事犯罪的司法解释,但如果因隐瞒导致伴侣感染,极有可能构成故意传播疾病罪。
2021年山东济南一起案件中,丈夫隐瞒淋病史,妻子婚后发现后起诉要求撤销婚姻,法院最终支持了女方的诉求。
四、法院如何判决?真实案例告诉你答案
2024年9月,上海某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婚检隐瞒艾滋病引发的婚姻撤销案。原告称,婚前男方在婚检中查出HIV阳性,但未向她说明,婚后两人发生关系导致她感染。
庭审中,男方承认自己确实知道患病事实,并表示当时出于害怕和羞耻没有告诉对方。法院最终认定其未履行婚前告知义务,依法撤销婚姻,并责令其赔偿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2万元。
类似案例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法院普遍认为,婚姻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隐瞒重大疾病不仅违背道德,也违反法律规定。
五、保护隐私与保障知情,两者真的无法兼顾吗?
这个问题其实早已有专家提出过解决方案。同济大学法学教授金泽刚曾指出:“保护隐私和保障知情并不矛盾,关键在于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机制。”
比如,可以在婚检过程中增加一份“重大疾病告知确认书”,由医生引导患者签署,若患者拒绝告知伴侣,则医生可向相关部门报备,并建议暂缓登记。这种方式既尊重了患者隐私,也能有效保护另一方权益。
同时,也有律师建议,国家应出台更明确的司法解释,界定何种情况下医生可以突破保密义务,从而避免出现“医生不敢说、患者不说、受害者维权难”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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