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网约车司机突发猝死,家属索赔遭拒
事情发生在一次看似平常的接单途中。一位网约车司机在运营过程中突然感到身体不适,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但不幸的是,医生宣布其已因心源性猝死抢救无效。
司机家属悲痛之余,向其所注册的网约车平台及为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然而,平台与保险公司双双拒绝赔付,理由是“司机并非正式员工”、“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等。

协议背后的责任模糊地带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显示,该保险的被保险人是平台公司及其分公司,并非司机本人。这意味着,如果司机与平台之间不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那么即便发生意外,也难以获得赔付。
保险责任争议:谁才是真正的投保人?
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究竟谁是这份保险的实际投保人?家属指出,司机每天上线前都被系统自动扣除一笔费用用于购买所谓的“一日险”,而这一行为是否构成实质上的投保关系,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保险公司则坚持认为,保单上注明的投保人是平台的合作商,并非司机本人,因此不承担赔付义务。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若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放弃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在这起案件中,司机并未签署任何“私了”协议,也未放弃自身权益。
法院判决:穿透式审判揭开事实真相
经过北京金融法院的审理,法官采用了“穿透式”审判方式,深入分析了整个保险交易链条中的多层嵌套结构,最终认定:
- 实际投保人为众包骑手田某本人;
- “猝死”保险金条款为隐性免责条款;
- 保险公司仅向平台控股的保险经纪公司进行免责提示,对骑手不产生效力。
最终,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向死者家属支付60万元保险金。
判决要点总结:
· 实际投保人应为每日缴纳保费的骑手本人
· 平台扣费行为构成实质投保行为
· 隐性免责条款对实际投保人无效
行业启示:网约车、外卖骑手权益保障亟待完善
近年来,随着新就业形态的发展,大量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以灵活就业身份加入平台工作。但由于缺乏明确的劳动关系认定,他们在遭遇意外时往往面临维权难、索赔难的问题。
此案不仅揭示了当前保险制度与用工形式之间的脱节,也为今后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

专家建议
有法律人士指出,平台企业应尽快厘清与从业者的劳动关系属性,并为他们提供更透明、合理的保险保障机制。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新业态用工模式下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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