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案件背景 | 法律争议 | 舆论反响 | 社会意义
一场订婚引发的悲剧
2023年5月1日,山西大同阳高县的一场订婚宴本应是幸福的起点,却意外成为一场司法风暴的导火索。席某某与郑女士通过婚介相识,迅速确立恋爱关系,并在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举办了订婚仪式。
然而,仅仅一天后,席某某被指控在未经女方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关系,最终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订婚≠性同意:法律如何界定?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订婚是否构成对性行为的默示同意?阳高县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明确指出:“订婚属于民间习俗,不是法定登记结婚。”也就是说,即便两人已经订婚,在法律上仍不具备夫妻关系。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曾表示:“我以为订婚不能阻却强制性行为成立强奸罪是无庸置疑的。”这一观点也得到了许多法律专家的支持。
“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法定程序确认,订婚并不意味着女性失去了拒绝性行为的权利。”
舆论两极分化:支持与质疑并存
该案宣判后,网络上掀起了激烈的讨论。支持者认为此案是对女性性自主权的有力保护,有助于推动社会对性别平等的认知;而部分反对者则质疑判决是否排除了合理怀疑,担心这会引发“误判”风险。
有评论指出:“如果连订婚都能成为强奸的辩护理由,那女性的安全将毫无保障。”也有声音担忧,“这是否会鼓励女性利用法律反制男性?”

社会意义深远:打破传统观念桎梏
本案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它涉及法律边界问题,更因为它挑战了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订婚后就是一家人”,甚至“发生关系天经地义”。
随着社会进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性行为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无论是否订婚、是否结婚。正如审判长所言:“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不能违背其意志,与双方是否订婚没有关系。”
📌 案件启示:
1. 订婚不是性同意的通行证
2. 婚姻关系需依法确认
3. 性自主权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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