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什么是“八小时外”行为? | 出差期间自费旅游是否违纪? | 如何界定“借机旅游”? | 纪律处分条例怎么说? | 真实案例分析
一、“八小时外”行为,公职人员也要守规矩
很多人以为,下班之后就是自己的时间,公职人员也一样。但现实并非如此简单。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公职人员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其实更加复杂,很多违纪违法行为恰恰就发生在这段时间。
“八小时外”不是法外之地,党员干部的行为依然要符合廉洁自律的要求。
例如,在出差途中利用非工作时间自费参观景区,虽然没有明文禁止,但也应当从严要求。特别是如果涉及提前出发或延迟返回,甚至接受接待陪同,就可能被认定为“搭便车”式旅游,属于违纪行为。
二、出差期间自费旅游到底算不算违纪?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有没有影响公务安排,有没有因私损公。
据澎湃新闻报道,如果有证据表明公职人员通过压缩或者改变公务行程来达到旅游的目的,即便自费,也可能构成违纪。
判断标准:
- 是否占用正常工作时间
- 是否改变原定公务行程
- 是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 是否接受他人接待或陪同
三、什么是“借机旅游”?怎么界定?
“借机旅游”是指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党建活动等名义进行实质性的旅游活动。这种情况是党纪明确禁止的。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下行为都属于违纪:
- 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 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 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四、纪律处分条例怎么说?
对于上述行为,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甚至留党察看。
注意: 如果是以集体会议研究决定的方式进行决策,所有参与人员都属于责任人员,但在决策过程中明确反对的人不受追究。
五、真实案例告诉你,哪些行为踩了红线
有这样一个案例:某地一名干部在出差期间,利用周六日自费前往附近景点游玩,并未改变原定公务行程,也没有接受接待,最终并未被认定为违纪。
但如果是另一种情况——比如为了多玩几天而压缩公务时间,或者提前出发、延迟返回,即使自费,也很容易被认定为“借机旅游”,从而面临纪律审查。
此外,还有一种常见情况是“违规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奖金”,这些行为往往也是由党组织集体决定,但只要有人明确提出反对意见,就可以免责。
结语:自律才是最好的保护伞
无论是“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出差期间的自费旅游看似小事,但如果处理不当,轻则影响形象,重则面临纪律处分。
因此,最稳妥的做法是:严于律己,规范行为,避免一切可能引起误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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