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物业矛盾激化,业主投票决定解聘物业:一场小区治理的博弈

在现代社会,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然而,当物业服务不到位甚至侵害业主权益时,业主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作为一名亲历者,我将为大家讲述一个真实的案例——我们小区如何通过投票成功解聘了不称职的物业公司。


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当时,我们小区的部分业主开始对现有物业公司的服务表示强烈不满。据反映,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绿化维护不到位、公共设施损坏长期得不到修复、安保人员工作态度散漫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我们的居住体验,还给一些经营商户带来了实际困难。


更令人气愤的是,在催缴物业费的过程中,物业公司竟然采取了停电的方式进行催收,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面对这种情况,部分业主选择诉诸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物业公司对物业费收取费用予以酌减30%,并要求相关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调整后的费用。


解聘物业:艰难但必要的选择


尽管个别人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我们意识到,仅靠个别诉讼无法从根本上改善整个小区的管理状况。于是,业主委员会提议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讨论是否应该解聘现有的物业公司。这一提议迅速获得了广泛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可以依法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并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为了确保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了投票活动。经过多轮宣传动员和意见征集,最终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了投票,且绝大多数人赞成解聘当前的物业公司。


新旧物业交接:挑战与机遇并存


虽然解聘物业公司的决议已经形成,但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在太原市的一些案例中,我们了解到,有些小区因物业撤场后未能及时找到新的管理方,导致短期内出现混乱局面。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我们在投票的同时启动了公开招标程序,积极寻找优质的新物业公司。


此外,我们还特别关注到物业交接过程中的细节问题。按照规定,原物业服务人必须在确定退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并移交所有必要的资料和设备。为此,我们专门成立了监督小组,全程跟踪交接进度,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顺利完成。


总结与展望


通过这次经历,我们深刻认识到,业主作为小区的主人翁,有权也有责任参与到物业管理决策中来。当然,这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需要克服许多障碍,包括成立业委会、协调各方利益以及应对可能遇到的各种阻力。


但是,只要大家团结一致,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就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目标。如今,我们小区已经迎来了新的物业管理团队,相信在他们的努力下,我们的生活环境会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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