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出事,车主担责情况分析
最近,“代驾开车撞死2人”的事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开始思考车主是否应该担责。
如果是车主临时雇佣个人代驾,双方就形成了雇佣关系。在这种雇佣关系下,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一般是由车主来承担赔偿责任的。
不过呢,要是代驾司机是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那车主是可以向代驾司机追偿的哦。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如果车主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的话,那肯定也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啦。
代驾司机的责任判定
如果交警部门最终认定代驾司机在事故中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那这名司机作为实际驾驶人,面临的可不是小事。
除了会被吊销驾驶证这样的行政处罚外,他还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而且啊,在刑法上他也逃不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车辆所有人的免责条件
一般来讲,车辆所有人如果没有过错,那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秦景春对此做了解释,他说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首先适用的是交强险来进行赔偿,然后就是车主投保的商业第三者险,要是还不足以赔偿,那就由代驾险来承担啦。
从其他案例看车主与代驾的关系
有一个案例很有意思,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案涉车辆被送到维修公司进行维修,车辆的保险公司对这辆车进行了定损,并且支付了相应的维修费用。
后来呀,案涉车辆的所有人赵某把追偿相应损失的权利转让给了保险公司,于是保险公司就向法院提起了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诉讼,要求王某和他的所属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下的责任划分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承担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可是明确规定了的,那就是交强险优先赔付,商业险补充赔付,最后才是侵权人承担兜底责任。
再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时候,被保险人是有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义务的,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履行这个义务,而且因为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了保险事故,那保险人可是有权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的哟。
法官提醒与法条链接
法官还特意提醒大家,酒驾醉驾真的是害人又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时刻谨记并且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这里还有一个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代驾中的合同关系
像有些情况,车主自己联系代驾司机,雇请他有偿代驾,这时候车主和代驾司机之间就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到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时候,一般是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责任的。所以呢,车主不用直接承担赔偿责任,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才由车主或者其他责任人承担。
代驾引发的纠纷类型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代驾司机不当驾驶造成车辆或者人身损害从而引发的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还挺常见的。
司机给乘客提供代驾服务,一般来说就构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如果是因为司机的过错损害了乘客人身权益或者财产权益,当事人就可以选择请求他承担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这就像是一个双刃剑,既可以从合同的角度追究他的违约责任,也可以从侵权的角度让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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