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规大变革!这些变化你必须知道
一、支付比例大调整
最近啊,社保新规可是有了不少的变化呢。就说这支付比例吧,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原来的60%提高到了70%,而个人支付比例呢,则从原来的40%降低到了30%。这对于患有这两类疾病的人来说,真的是一个好消息呀。
二、工作要求更细致
新规里还明确了工作要求哦。(一)各个市县要加大力度宣传“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合理引导大家的期待,提高“两病”政策的知晓率。(二)对于辖区内的定点医药机构,也要加强管理呢。
三、拓宽容错空间
不同于税款申报缴纳的高度统一,社保费的缴纳由于地区差异较大,容易出现一些特殊情况。这次的新规就专门优化了评价指标,为企业社保缴费预留了容错空间,避免因为地域差异造成信用评级的“误伤”。这下很多企业就不用担心因为一些非主观原因而在社保方面被扣分啦。
四、病残津贴相关事宜
关于病残津贴也有新的规定呢。在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用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了。不过要是继续就业并且按照国家规定缴费的话,那从恢复缴费的次月起,就要停发病残津贴咯。想要申请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得拿着待遇领取地或者最后参保地的地级(设区市)以上的相关资料去办理才行。
五、参保信息的重要性
参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那是相当重要呢,它关系到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在《条例》明确规定了,要是用人单位的性质、银行账户、用工等参保信息发生了变化,还有个人参保信息有变动的时候,都得及时告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然啊,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权益呢。
六、社保经办服务的完善
随着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社保经办也遇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像证明材料太多、转移接续不顺畅、经办时限不明确、基金流失等问题。现在好了,从法律制度上对社保经办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比如说,通过加强信息共享,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还对特殊群体提供了人性化的、个性化的服务。
七、打击违规行为
为了保障社保资金的安全,新办法明确指出,如果参保单位、个人、中介机构有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被举报:一是靠提供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二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等等。这样一来,那些想钻空子的人就没那么容易得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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