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回顾
河南有一对新人,他们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举行了婚礼。然而,在婚礼举行的两个月之后,新郎却因为一场意外而不幸离世。在这段婚姻关系的缔结过程中,男方的父母向女方支付了高达26.6万元的彩礼,并且还购置了‘三金’。
事后,新郎的父母就将新娘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她返还部分彩礼。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一审法院判决新娘需返还12万元彩礼。
还有类似的案例,郭某与牛某是自由恋爱,从2023年9月开始一起生活,同年12月牛某怀孕。2024年3月的时候,双方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两人产生了矛盾,男方起诉女方要求返还彩礼。
二、法律依据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当事人是可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对此也是应当予以支持的。
比如说,有一个案子,王甲给付王乙16.6万元的订婚礼金属于彩礼范畴,现在两人已经分手,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没有共同生活过。所以法院就判决王乙、王丙等人返还这16.6万元的彩礼。
另外还有一个例子,丹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女方返还彩礼款116000元及黄金首饰价值24000元,总共14万元等。在审理的过程中,丹某某变更了诉讼请求,总彩礼款有所调整。
三、不同情况下的彩礼返还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彩礼的返还也会有不同的判定。像陆先生和丁女士的情况,由于承诺书中只包含了双方恋爱期间电子转账往来的3.09万元,于是陆先生又要求丁女士返还他为筹备婚礼所支付的结婚对戒、餐饮烟酒、手机以及婚纱照拍摄等彩礼费用,总计58669.45元。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此处省略部分内容)
再来看另一个案件,李某和张某的故事。李某退还了陈某1万元,之后李某表示自己家人置办婚礼所需的款项已经花掉了,不愿意返还剩下的彩礼。陈某多次追偿无果后就起诉到了法院。在一审庭审中,张某承认用陈某支付的彩礼偿还了1万元的债务。最终,儋州市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要求李某、张某在判决生效后的十五日内返还彩礼。
四、现实意义
这些关于彩礼返还的案例在现实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们提醒着人们在面对婚姻这一重要的人生大事时,彩礼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方面,高额的彩礼可能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当婚姻出现问题时,彩礼的归属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
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法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遵循的原则和考量的因素。这对于规范人们的婚姻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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