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因慢性胃炎入院治疗,却被诊断为胰腺癌晚期并接受全胰切除手术。术后仅两个月,老人因肝功能衰竭去世。最终鉴定结果出炉:医院承担主要责任,构成二级医疗事故。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一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

2018年8月,77岁的张玉华(化名)因体检发现胆囊结石,前往港大深圳医院就诊。随后,他被诊断为“胰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并在医院建议下接受了全胰切除和脾切除手术。

“我们当时也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医生说情况紧急,必须马上手术。”家属回忆道。

然而,手术后仅仅两个多月,张玉华就因肝功能严重衰竭、肝肾综合征抢救无效去世。这一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家人陷入巨大的悲痛与疑惑之中。

两级鉴定确认医疗事故

经过多年的调查与诉讼,深圳市医学会最终出具了鉴定意见书。专家组认为,医院在术前评估中存在明显疏漏,未能充分排除其他可能疾病,且在术后处理上也存在问题。

更令人震惊的是,在留置胃管过程中,患者曾出现呕吐现象,但医护人员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误吸,导致患者发生窒息风险。

医疗鉴定报告文件

医院辩称“有明确手术指征”

庭审时,港大深圳医院方面表示,张玉华的胰头及胰体尾均有高代谢灶,胰体尾已经明显萎缩,提示无功能,因此具备明确的手术指征。

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指出,医院在诊断过程中存在过度依赖影像学检查结果,而忽视了进一步病理确诊的重要性。

家属维权之路艰难漫长

从2018年手术到2023年法院终审判决,这场医疗纠纷整整持续了五年时间。期间,家属多次向市卫健委投诉,并申请司法鉴定。

2023年11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构成二级医疗事故,需对患者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家属手持判决书

医疗事故频发,公众如何自保?

近年来,类似的医疗事故屡见不鲜。不少患者和家属在面对专业医疗机构时处于弱势地位,维权成本高昂。

  • 术前沟通是否充分?
  • 是否存在过度医疗行为?
  • 医院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

专家建议,患者在接受重大手术前应尽量寻求第二意见,并保留所有医疗记录和沟通证据。

结语:每一次错误都该被铭记

张玉华的离世,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更是整个医疗行业的一面镜子。它提醒我们,每一个决策背后都关乎生命,每一次失误都可能无法挽回。

“我们不是要报复谁,只是希望这样的事不要再发生在别人身上。”家属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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