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
事件回顾:油面筋引发的“小数点风波”
近日,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则关于一起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起因是一家小商户在售卖散装油面筋时,因为使用“四舍五入”的方式结算,导致每笔交易多收了消费者0.0036元(即3.6厘钱)。最终,这家商户被处以罚没共计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细节:3.3264元为何被罚款100元?
根据官方通报,涉事商户销售的是散装油面筋,单价为每斤3.3264元。由于电子秤或收银系统无法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商家采用了“四舍五入”的方式,将价格结算为3.33元,每笔交易多收了0.0036元。
虽然每次金额微乎其微,但监管部门认为这种行为属于“变相加价”,违反了《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因此作出了罚款决定。
“每一次多收3.6厘,看似微不足道,但如果每天卖出1000斤,一个月下来就是108元。”——某网友评论
公众反应:支持还是反对?
这起事件在社交平台上引发了广泛讨论,网友们的意见呈现两极分化:
- 支持监管方:部分网友认为,商家不能打着“方便结算”的旗号随意加价,哪怕是几分钱,也应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质疑处罚力度:也有不少声音指出,商家本身利润微薄,仅因技术性误差就被罚款100元,显得过于严苛。
类似案例:全国多地频发“零头”争议
其实,这种因“反向抹零”或多收费用而被处罚的情况在全国各地并不少见:
- 扬州一商家因多收0.04元被罚款2600元,理由是涉嫌价格欺诈。
- 攀枝花一家餐馆因多收顾客4毛钱,被罚款1200元。
- 福州一位老农因销售不合格芹菜获利14元,却被开出10万元天价罚单,引发舆论哗然。
法律解读:处罚是否过重?
从法律角度来说,《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确实赋予了监管部门对“不明码标价”、“多收价款”等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但问题在于:执法尺度是否合理?
有法律人士指出,虽然商家的行为确有不当,但考虑到其主观恶意不强、金额极小,是否可以采取教育引导、责令整改等方式,而非直接罚款?
“执法不是目的,规范才是初衷。”——网友留言
结语:执法该不该更有人情味?
这起因“3.6厘钱”引发的罚款事件,表面上看是一起普通的价格违规案件,实则折射出当前基层执法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一方面,商家确实需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以任何理由侵犯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应更加注重比例原则,做到“宽严相济”,让执法更有温度。
你如何看待这次的“3.6厘罚款”事件?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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