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经常关注社会新闻的人,我看到这起发生在贵州从江县的翻船事故时,内心久久不能平静。12月2日早上9点30分左右,一艘村民自用船在平正河上发生侧翻,船上13人全部落水,最终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的惨剧。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水上交通事故,而是一次暴露基层监管漏洞、安全意识淡薄的集体悲剧。

贵州都柳江支系平正河航拍图

事发当天的惊魂一刻

据我查阅多方报道和采访记录,出事船只原本是村里一位村民自己打造的小型木船,主要用于自家过河采药、运输农具等日常用途。但事发当日,船上却搭载了13人,远远超过其承载能力。

当时有村民回忆称,那天天气并不算太差,河水流速也正常。但由于严重超载,船体吃水很深,几乎与水面持平。就在行进过程中,船身突然失去平衡,瞬间倾覆。

“我亲眼看到有人在水里挣扎,岸边几个村民赶紧划船过去救人,但水流还是把好几个人冲远了。”一位目击者事后在接受采访时说。

村民自用船为何违规载客?

根据官方通报,涉事船只属于乡镇自用船舶,按规定只能用于家庭成员或少量亲友之间的非营利性运输,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载客经营活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种“灰色地带”却屡见不鲜。尤其是在一些偏远山区,交通不便,村民们为了节省时间和体力,往往会选择搭顺风船过河,而船主也会适当收取一点油费或劳务费。

这次事故中的船只主人,平时就经常帮村民摆渡,虽然没有明码标价,但也形成了某种“默契”。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了这种“低成本”的出行方式,却忽视了潜在的巨大风险。

村民自用小船停靠河边

谁在监管中失守了底线?

事故发生后,当地迅速成立了调查组,并对属地乡镇政府是否存在监管缺失展开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今年8月,贵州罗甸县大小井景区就曾发生过类似事件——一名女子划板船时不慎侧翻被暗流卷走;同年4月,河北卢龙县也发生一起“三无”船舶倾覆事故,导致12人死亡。

这些血淋淋的教训仿佛还历历在目,可为什么类似的悲剧还在不断重演?

我们不是没有制度,而是制度执行不到位;我们不是没有案例,而是案例没有被真正吸取教训。

类似事故频发,何时才能敲响警钟?

每一次事故发生后,总会有“加强监管”“强化安全意识”的口号响起,但真正落实到基层,却往往流于形式。

对于这类乡镇自用船舶,是否应该纳入更严格的管理范围?是否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评估?是否应对村民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这些问题都需要一个清晰的答案。

作为普通百姓,我们无法阻止每一场意外的发生,但我们至少可以做到两点:

  • 拒绝乘坐超载、非法营运的船只
  •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只有当每一个人都建立起基本的安全意识,监管部门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样的悲剧才不会再次上演。

村民聚集在河边讨论事故

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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