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看似不起眼的法律话题突然在社交平台上火了——“走路要保持安全距离”。


这事还得从一起案件说起。有位网友提出疑问:如果我在路上转身不小心撞到别人,结果自己受伤甚至残疾了,对方要不要负责?


这不只是个玩笑话的问题,而是引发了广泛讨论的现实法律争议。

事件背景:一场关于“走路责任”的热议


事情的起因是一位学者在分析某起行人碰撞事故时指出,目前一些司法判例可能让公众产生误解,认为只要发生碰撞就一定要有人承担责任,甚至出现“谁受伤谁有理”的倾向。


这种现象引发了不少网友担忧:“以后走路是不是得像开车一样小心翼翼?”、“万一不小心碰到了人,会不会被讹上?”


路人街头意外相撞

法院怎么说?最高法释放明确信号


其实,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就提到过类似案例,并强调了一个核心原则:


法律讲事实,讲是非,不和稀泥,不是“谁受伤,谁有理”。


换句话说,法院并不是一味地偏向“受害者”,而是更注重还原事件的真实过程,判断是否存在过错行为。


几个关键判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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