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模仿走红却惹官司

2024年底,一个名叫“四川芬达”的短视频博主凭借对歌手杨坤的沙雕模仿迅速走红网络。她通过复刻杨坤标志性的‘32场演唱会’梗、夸张的肢体动作以及压低嗓音演绎《无所谓》等经典歌曲,制造了不少笑点。

四川芬达模仿杨坤舞台动作

起初,这种幽默风格赢得了不少网友的喜爱,甚至被调侃为‘杨坤官方认证替身’。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模仿内容逐渐升级,部分视频开始涉及对杨坤本人形象的调侃甚至暗讽,最终引发了当事人的不满。

法院传票曝光:杨坤正式起诉

2025年3月10日,“四川芬达”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段视频,并展示了来自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传票及起诉状。文件显示,杨坤以‘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为由,将“四川芬达”账号背后的两位运营者蒋某和李某告上法庭。

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立即删除所有相关视频、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这一消息迅速登上热搜,不少网友表示震惊——原来明星也会主动起诉模仿者?而“四川芬达”则在视频中坦言:“没想到真的会被告,现在压力很大。”

四川芬达再次道歉:希望留口饭吃

4月11日,“四川芬达”再度发布道歉视频,向杨坤本人以及广大网友表达歉意。她在视频中表示,自己只是出于娱乐目的进行创作,并无恶意攻击之意。

四川芬达公开道歉画面

“我知道我做得不对,也愿意承担后果。但能不能给我一条活路,让我继续做自媒体?毕竟这也是我的饭碗。”这段话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同情。

网友看法两极分化:支持谁?

事件发酵后,舆论呈现出明显的两派观点。

支持四川芬达的一方认为:模仿是网络文化的一部分,只要没有恶意诽谤或商业牟利,就不应上升到法律层面。

支持杨坤的一方则表示:即使是明星也有权利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长期的讽刺和调侃已经越界。

“如果每个博主都能随便模仿别人、编段子嘲讽,那明星岂不是成了任人取笑的对象?”

那么,像“四川芬达”这样的模仿行为,到底算不算侵权?我们采访了从事知识产权法的专业律师。

律师指出,判断是否构成侵权,主要看以下几点:

  • 是否具有明确的贬损、侮辱性内容;
  • 是否造成公众误解或名誉损害;
  • 是否存在商业用途或获利行为。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若“四川芬达”的视频确实存在恶意改编歌词、丑化形象等行为,可能已构成侵犯肖像权或名誉权。

法律专家分析网络侵权案例

不过也有声音指出,类似搞笑模仿在网络环境中非常普遍,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例并不多见。此次杨坤选择起诉,或许也是为了树立行业规范。

无论如何,这起事件都给广大自媒体创作者敲响了警钟:在追求流量的同时,也要注意法律红线。

正如一位网友评论所说:“玩梗可以,但别踩线。”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