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概述

求助人赵先生反映,某住户半夜偷偷砌墙,竟然把楼道大堂圈进了自家。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生气啊!这楼道大堂那是大家共有的地方,怎么就能这么随意就给圈走了呢?而且据说这还不是全部,该户业主还干了不少其他过分的事儿。

比如说,在12楼的平台搭起了违建,这还不算完,在他们家楼顶又搭建了一层违法建筑,这就相当于凭空多出了一个13楼。赵先生他们心里那叫一个窝火啊,这小区的公共资源怎么能被这么肆意践踏呢?本来属于大家的地方,就这么被人据为己有了。

住户半夜砌墙后的现场照片

二、类似案例分析

其实这样的事情不是个例哦。像临沂的马先生,花了百万买了别墅,结果邻居扩建房屋侵占他的空间,还在地库圈地近一百平米改成“私家宅院”。这事闹得沸沸扬扬,当地综合执法局也介入调查了,说是小区里有15户都有违建行为,要一并立案处理。

还有静安区共康四村的王女士,她多次投诉一楼邻居圈占公共绿地建阳光房、砍树,结果遭到邻居报复。这种行为真是太过分了,明明是公共的利益,却被一些人当成自己的私产任意妄为。

王女士家附近被圈占的公共绿地

三、物业责任探讨

咱们再来说说物业在这类事件中的责任吧。像之前提到的那个例子,记者和胡先生一起去到小区物管处了解情况的时候,物管工作人员就说这是小区的公共绿地,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但他们物管没有执法权,只能把情况上报给相关部门。

这就有点奇怪了呀,难道物业就只能当个传话筒吗?毕竟物业是对整个小区进行管理和维护的,面对这些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总不能只是袖手旁观吧?我觉得物业至少可以在日常巡逻的时候多留意,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而不是等到事情闹大了才想起来向上级部门汇报。

另外,对于那些已经发生的违建行为,物业是不是也应该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一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呢?比如说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之类的。总之啊,物业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太消极,得主动一点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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